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解 除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21)桂0903执保750号
***、**、罗翔:
申请人***、**、罗翔与被申请人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市福绵区共和水库管理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除财产保全一案,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1)桂0903民初9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将该案解除财产保全结果告知如下:
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市福绵区共和水库管理所所有的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的冻结。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