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823执871号
***、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生效的剑劳人仲案〔2021〕613号仲裁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伤残赔偿款600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剑劳人仲案〔2021〕613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