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鄂0111民初7454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处分其民事诉讼权利,现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4631元,由原告武汉英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余四美
书记员  马偲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