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执恢20号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仲案字第0412号仲裁裁决,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1月27日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的存款64979.00元[原执行案号(2018)川01执2568号]、于2020年2月26日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四川睿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20861.00元。

本院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驰众广告有限公司支付案款共计84670.00元,共计扣收执行费1170.00元并上交国库。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