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5执保1号
四川新诚实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谢志、鲁建华、王**:
申请人四川新诚实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谢志、鲁建华、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川3425民再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查封被申请人谢志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小区××路××号××栋××单元××层××号(证书编号:监证1134859)的房屋。
本院已于2021年1月15日向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要求协助查封被申请人谢志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小区××路××号××栋××单元××层××号(证书编号:监证1134859)的房屋,查封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
现本案办理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