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81执169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10月20日出生,住邓州市。
被执行人:***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用明,任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清运垃圾及借土工程质保金33496.4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81执1696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