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112执保2544号
申请人山东钦泽机电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厦门兴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民初4号之一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1月1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解除对被申请人厦门兴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民初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