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冰川观光运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2执保24号
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冰川观光运输有限公司、四川中鹏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与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冰川观光运输有限公司、四川中鹏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834288.6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被保全人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冰川观光运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账户22574201040000598保全到位2834288.62元。至此,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川3322民初590号民事裁定书保全部分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