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304执379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淄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川永宏欧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蓝创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淄博淄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永宏欧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蓝创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3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四川永宏欧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蓝创建材有限公司本案的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淄博淄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本院提出了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淄博淄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依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4民初352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