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184执123号
四川升平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4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1月7日立案受理四川升平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0,000元,执行费44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行给付申请执行人280,000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4400元,本院已将执行费4400元上缴国库。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尚未执行到位的20,000元并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