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1民初25923号
原告: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曹昆,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涛,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法定代表人:范国才,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敏,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毕振文,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立案。原告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一花一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崔 赟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黄碧珍
书 记 员  李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