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曼门业(北京)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捷曼门业(北京)有限公司特殊程序、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291执保2020号 本院受理捷曼门业(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按照(2023)辽0291民初5491号民事裁定书项下执行措施实施完毕,本院(2023)辽0291执保2020案件执行完毕。 审判员  于文革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