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3执保2297号
申请保全人***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臻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额共计109731.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
于2022年10月11日冻结了山***臻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资金、银行账户共4个,共冻结31665.96元,以上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
如需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查封、冻结效力消灭。
至此,(2022)鲁0783民初715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如被保全人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另行申请保全。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