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和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驳回申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渝0105执105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1年06月05日出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执行人:重庆和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东一村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53077862H。
经营者:高岷。
关于***申请执行重庆和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据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渝江劳人仲案字(2020)969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1月20日立案受理执行。
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重庆和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已就该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故本案执行依据渝江劳人仲案字(2020)969号仲裁裁决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吉 志
审判员 毕 毅
审判员 郭胜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