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302执3257号
申请执行人:**元,男,汉族,1963年10月4日,身份证号码:****,住址:重庆市开县义和镇***。
被执行人:东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址:东莞市黄江镇***。
关于申请执行人**元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东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据生效的惠仲劳人仲案字[2019]836号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东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元返还案件款本金115115元、执行费1627元,被执行人东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上述款项,现本院依法通知双方惠仲劳人仲案字[2019]836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