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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复制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06民初16039号 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大首义校区34栋109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金国、***,湖北兴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涌西路69号天辉商业大厦501。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复制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9月23日立案,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59元,由原告武汉良贵图文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阳 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罗 瑾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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