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05民初7587号
原告:**,男,1982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冬(**之妻),女,1983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淑清,北京冠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曾仁,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正赫,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房颖超,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里伯顿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之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冬、鲁淑清,哈里伯顿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正赫、房颖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170 000元;2.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475
862.07元。事实和理由:**于2006年8月10日入职,任客户经理,月固定工资38 000元,每月30日打卡发放工资。2019年4月28日,哈里伯顿公司将**辞退。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为了维护**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委员会于2020年8月6日作出了京朝劳人仲不字(2020)第1646号不予受理通知书,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
哈里伯顿公司辩称,不同意**的诉讼请求。一、哈里伯顿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违反劳动纪律,主要违反《员工手册》第4.3.1条及《商业行为准则》。二、**隐瞒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三、**在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四、年休假的诉请已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
2020年8月6日,**就本案诉争事项以哈里伯顿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仲裁委)申请仲裁。同日,朝阳仲裁委作出京朝劳人仲不字(2020)第1646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该不予受理通知书,诉至本院。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2014年1月1日**与哈里伯顿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年限自2006年8月10日起计算。每月30日转账支付上月整月工资,工资支付至2019年4月28日。**、哈里伯顿公司均主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 44 592.55元。**自2016年8月10日起每年应休年休假10天。**最后工作至2019年4月28日。社会保险缴纳至2019年4月。
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定如下:
1.**主张其月工资标准为38 000元。哈里伯顿公司主张**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8 180.55元+职位津贴5430.56元,自2018年7月起月工资标准调整为基本工资19
453.2元+5810.69元。
2.关于劳动关系解除情况。**主张2019年4月28日哈里伯顿公司销售经理方旻通过谈话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说理由,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谈话时**的电脑已经被收走,不能正常工作,**认为解除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哈里伯顿公司主张其公司方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李文兵于2019年4月28日当面向**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进行了录像,解除理由为:一、**的配偶黄冬在2015年4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担任北京杰赛宾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宾斯公司)董事及股东,该公司的法人是安平,安平同时也是杰奥世博(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奥世博公司)的大股东,杰奥世博公司和杰赛宾斯公司是关联公司,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武世国是杰奥世博公司的股东及监事,武世国的配偶曾晖是杰奥世博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多次代表杰赛宾斯公司和杰奥世博公司与哈里伯顿公司的客户进行业务往来。**没有按照《员工手册》和《商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就杰赛宾斯公司和杰奥世博公司的关系向公司进行申报。哈里伯顿公司认为该二公司与哈里伯顿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二、在哈里伯顿公司要求进行利益个冲突申报时刻意隐瞒存在利益冲突的事实,直接参与利益冲突的交易,影响哈里伯顿公司的利益。具体为:中石油勘探研究院201510-sw-riped交易事项中,杰奥世博公司不是哈里伯顿公司的经销商,但是**为了让杰奥世博公司可以与中石油勘探研究院签署合同,伪造了哈里伯顿公司向杰奥世博公司出具的《软件代理授权书》与中石油勘探研究院签署了《软件销售合同》,合同价款为224万元。之后**又以其控制的杰赛宾斯公司和哈里伯顿公司签署了《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买了同样的软件,软件销售价为 1 313 436元。**系通过不正当手段,低价购买软件,从中赚取926 564元的巨额差价。中石油勘探研究院201712-RIPED-SW交易事项中,**曾以哈里伯顿公司邮箱向中石油勘探研究院工作人员鲁卫华发邮件,主动告知其所控制的杰赛宾斯公司的联系方式,并代表杰赛宾斯公司向客户发送写明价款的《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合同》,合同金额是194万元,同时**伪造客户授权书,和哈里伯顿公司谎称杰赛宾斯公司是中石油勘探研究院指定采购方,同时在哈里伯顿公司内部申请超低折扣,合同金额是1 096 524元,差价843 476元。向中石油勘探研究院发送杰赛宾斯公司的报价,以杰赛宾斯公司的名义用哈里伯顿公司的邮箱发送报价。向中海油发送杰奥世博公司的说明。就其主张,哈里伯顿公司提交如下证据:一、《劳动合同》,第7条:乙方同意其与甲方(含甲方所有下属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所签署的Letter of
Offer、变更通知书、《员工手册》《培训协议》《商业行为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签收函(包括乙方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持续有效,不因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薪酬以及用人单位的变化而改变。二、《员工手册》,第3.6条利益冲突:3.6.1员工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员工不得通过与公司交易而获取利益。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员工不应当参与任何影响他们判断、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活动、投资或者组织。公司无法明确每一种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不过,下列情况一定是利益冲突:a)员工或其家庭成员从公司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对手中获得重大的经济利益而没有通知公司,或未得到运营团队和公司执行委员会首席执行官的许可。b)员工利用公司从事私人业务并从中获利,除非此项业务是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的。c)员工或其家庭成员接受供应商、客户或公司竞争对手给予的货币等其他高于名义价值的礼物、过度款待、借款或有其他特殊待遇(不包括向贷款机构借贷的具有通用利率的贷款)。d)员工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财务出售、外借或给予给他人。e)员工从公司相关组织获悉商业机会而未将此机会首先提供给公司。第4.3条劳动合同解除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4.3.1由于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严重违纪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原因:n)利用商业机会谋取个人利益而影响公司利益。o)通过利用公司的财产或信息或员工本身在公司的职位而获得的商业机会来谋取个人利益。p)利用公司财产或信息或员工在公司的职位谋取个人利益。三、《商业行为准则》,利益冲突:在所有时候,我们都有责任从公司的最大利益出发而作为。作为哈里伯顿的员工,我们不得参加导致或像是引起我们自己的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或损害我们客观性的活动。你将实际和潜在的利益冲突,向你的主管和法律部道德与合规惯例组,以书面形式进行披露甚为重要,以便冲突可以得到解决或避免。可能要求某些骨干员工每年完成《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的披露》。如果你有关于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或你开始意识到实际或潜在的冲突,你应立即与你的主管或法律部道德与合规惯例组联系。财务利益:当你、你的家人,或与你有密切个人关系的人,在与哈利伯顿有业务往来或与之竞争的组织中有财务利益时,便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四、《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员工回执/确认接收信及翻译件,员工签名处显示“Yin,Jin”签名字样,签名日期为2014年4月28日。五、杰赛宾斯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显示:杰赛宾斯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经营范围为:批发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于2017年10月17日经营范围变更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汽车零配件;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黄冬为该公司股东、董事,于2017年10月17日退出自然人股东并不再担任董事。六、杰奥世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显示:杰奥世博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0日,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产品。武世国为股东、监事。七、**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打印件及翻译件,翻译件载明:“我与公司没有潜在的利益冲突。”八、2015年4月**为杰奥世博公司申请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市场准入的电子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5年4月**要求同事为《Landmark软件代理授权书》盖章的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5年8月**向客户发送杰奥世博公司与客户的软件使用许可合同的电子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5年10月员工向公司申请折扣价格及合同审核的往来电子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5年10月**要求公司建立杰赛宾斯公司为新客户的往来电子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7年8月**向客户推荐杰赛宾斯公司电子邮件打印件、2017年11月**代表杰赛宾斯公司向客户发放合同的电子邮件及附件打印件、2017年12月**向同事发送伪造的《授权书》的邮件及附件打印件、对上述电子邮件进行公证的(2019)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3903号公证书。公证书载明:点击电脑桌面下方显示的Outlook图标,进入新页面;点击该文件夹内显示的邮件,查看邮件内容并将相关附件下载至“20190712哈里伯顿”文件夹内新建的“附件下载”文件夹内。九、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研究所证明信,载明:哈里伯顿公司: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员工时付更从未代表本所授权BEIJING GEOSAPIENCE ENERGY SCIENCES LIMITED采购过任何软件。根据贵单位提供的2017年我所给 BEIJING GEOSAPIENCE ENERGY SCIENCES
LIMITED的授权书复印件,我们认为该授权书中的签名和盖章系假冒。落款处显示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公章字样及“时付更”签名字样,落款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十、杰赛宾斯公司与哈里伯顿公司签订的201712-RIPED-SW合同。十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2019年4月28日向**当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视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很遗憾通知你,你与哈里伯顿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9年4月28日解除。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为-严重违反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此通知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认可证据一《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证据二《员工手册》、证据三《商业行为准则》的真实性,称**未收到,公司有内网,但是**没有收到过《员工手册》和《商业行为准则》;认可证据四《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员工回执/确认接收信及翻译件中签字的真实性,但称是英文的,公司让签就签了,**的英文也就大众水平,平时工作交流均是用中文;认可证据五杰赛宾斯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证据六杰奥世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的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七**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打印件及翻译件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公司内部无冲突申报系统;不认可证据八电子邮件打印件及公证书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电子邮件中显示的邮箱不是**使用的电子邮箱;不认可证据九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研究所证明信、证据十201712-RIPED-SW合同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研究所未到庭,且与哈里伯顿公司存在利益关系;不认可证据十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2019年4月28日向**当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视频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称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清楚视频里的人是不是**本人。因**认可证据一《劳动合同》、认可证据四《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员工回执/确认接收信及翻译件中签字的真实性、认可证据五杰赛宾斯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证据六杰奥世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截图打印件的真实性,故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
庭审中,哈里伯顿公司当庭线上播放了上述证据十中视频的原始载体,**对原始载体不予认可,并申请对哈里伯顿公司提供的视频原始载体的真伪及视频是否有剪辑进行司法鉴定。经询,哈里伯顿公司称原始载体为其公司已退休员工的手机,手机中存有个人隐私,不能作为作为检材进行封存。因哈里伯顿公司提供的原始载体不能作为检材进行封存,故未进行司法鉴定。
另查,哈里伯顿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为石油、天然气田的勘探和开采提供服务;开发、生产销售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产品和软件,并提供相关服务;石油设备、测井仪、检测仪、阀门、发动机、钻探泥浆、钻探工具、设备与相关零部件以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租赁业务与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涉及行业审批的,需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关于年休假情况。**主张其在职期间年休假均未休。哈里伯顿公司主张**年休假均已休,**在职期间的直属领导是武世国,不清楚具体是线上还是线下审批,武世国也是相关违规行为的参与人,现已离职。就**年休假情况,哈里伯顿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
本院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哈里伯顿公司双方均主张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本院不持异议。**主张哈里伯顿公司没有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但就此未提交相应证据。哈利伯顿公司就其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及向**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提供了视频,且演示了原始载体,**虽不认可哈利伯顿公司演示的系原始载体,且因哈利伯顿公司不能提供原始载体作为检材进行封存未进行鉴定,但根据现有视频载明视听内容,可辨别现场人员包括**本人,结合双方均陈述2019年4月28日进行了面谈的事实,本院认为哈里伯顿公司主张的已通知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理由具有高度盖然性,并对哈里伯顿公司的该项主张予以采信。根据《劳动合同》及《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员工回执/确认接收信载明内容,本院认定哈里伯顿公司已向**公示了《商业行为准则》《员工手册》的内容。就哈里伯顿公司主张**存在的二项违纪事实,本院认定如下:一、哈里伯顿公司主张**的配偶黄冬担任杰赛宾斯公司股东、监事,杰赛宾斯公司与杰奥世博公司系关联公司,**未对与两公司关系进行申报,并多次代表两公司与哈里伯顿公司的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就此哈里伯顿公司提交了工商登记信息截图、**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打印件、电子邮件截图打印件及公证书等证据材料。其中,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的配偶黄冬在2015年4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担任杰赛宾斯公司股东及董事,未显示**或**的亲属与杰奥世博公司存在相应关系;**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为打印件,未联网进行演示,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采信;哈里伯顿公司未联网对其公司提交的电子邮件进行演示,电子邮件虽进行了公证,但其公司能够进入员工电子邮箱会导致相应内容极易被篡改,且公证书未载明进入到相应邮箱的具体路径,故对哈里伯顿公司提交的电子邮件截图打印件的真实性性本院均不予采信。故,**的配偶黄冬虽在2015年4月17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虽担任杰赛宾斯公司股东及董事,但现未有证据显示**或其亲属从杰赛宾斯公司、哈里伯顿公司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对手中获得了重大的经济利益,且哈里伯顿公司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从事了上述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行为,故对哈里伯顿公司该项违纪的事实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二、哈里伯顿公司主张**存在刻意隐瞒存在利益冲突的事实,直接参与利益冲突的交易,影响哈里伯顿公司的利益,并就此提交了**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打印件、电子邮件打印件及公证书、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研究所证明信、201712-RIPED-SW合同。其中,**2015年度合规声明和利益冲突披露打印件、电子邮件打印件本院未予采信;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研究所证明信系第三方公司出具,相应人员未出庭,且**不予认可,故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201712-RIPED-SW合同未显示**存在与哈里伯顿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并从中获利的行为。因此,对哈里伯顿公司关于**该项违纪的事实主张本院亦不予采信。故,哈里伯顿公司现有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其公司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对其公司解除行为合法的抗辩意见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本院予以支持。经核算,哈里伯顿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62 642元(31 776.75元×12个月×200%)。
关于200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考虑年休假可以集中、分段和跨年度安排的特点,故劳动者每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应获得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时间从第二年的12月31日起算。本案中**于2020年8月6日申请仲裁,故其2018年1月1日之前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诉请已超过仲裁时效,本院不予支持。哈利伯顿公司未就**年休假情况提交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故对**关于其年休假未休的主张本院予以采信。经核算,哈里伯顿公司应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53 306.03元(44 592.55元÷21.75天×13天×200%)。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62 642元。
二、被告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8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53
306.0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张 佳 琪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李 晓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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