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辉煌盛世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辉煌盛世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赣0313执保16号

江西辉煌盛世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江西辉煌盛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赣0313执保16号。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20)赣0313民初12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银行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4×××40银行账户予以5668331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金额566833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