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四川省仁寿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神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1425执1008号
关于青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仁寿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被强制追缴诉讼费一案,原审案号:(2018)川1425民初1119号。被执行人申请再审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14民再25号民事调解书,载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案件诉讼费问题由一审原告郭建祥自愿承担。现查明,郭建祥在一审中预交的诉讼费291元已经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进行了直接结算。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