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某某与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105民初9634号

原告:***,男,1966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君,浙江道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蓝天商务中心501室-122。

法定代表人:江羿。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法律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周 蓓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代书记员  汪惠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