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容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容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2执5667号
广东容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04月12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东容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21)粤19民终744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