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远光水印城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四川川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8)川01执1360号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远光水印城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四川川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仲裁委员会(2017)成仲案字第16号裁决书,受理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远光水印城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申请执行四川川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标的:电梯维修款及仲裁费448864元,资金占用费损失66086.76元,执行费6633元,共计521583.76元。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全部债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