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吉发预拌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

赞皇吉发预拌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冀0129执661号

本院在执行赞皇吉发预拌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淑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李淑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