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

阜阳市黄海木业有限公司、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203执127号

申请执行人:阜阳市黄海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35785130640。

法定代表人:黄联帮,董事长。

被执行人: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办事处清河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1518301678。

法定代表人:储可文,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人阜阳市××有限公司××被××人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不明确,申请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20)皖1203执127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周海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