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302执20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郑州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荥阳市向阳街中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广田,该公司总经理。
刘国召依据(2020)豫0302民初837号民事判决及(2020)豫03民终7614号民事判决郑州佳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执行。执行中,刘国召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豫0302执205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贾 伟
审判员 党彤彬
审判员 许丽飞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