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603执1721号
洛阳洛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洛阳洛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58752.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到位1058752.9元,被执行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缴纳执行费12987.53元。至此,洛阳洛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603民初1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