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华胜永信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106民初20390号
原告: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回兴街道宝圣大道**万科朗润园**2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72309576G。
法定代表人:张鑫。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华,广东普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华胜永信置业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大兴商厦**楼**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JMGN3A。
法定代表人:陈苏。
原告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华胜永信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原告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48元减半收取计2524元,由原告重庆技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陈宇帆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陈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