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成都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21执2518号
**、成都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成都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97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4402.73元,其中,租金50972元,利息1891.56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74.17元,案件执行费66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9民终5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