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602执270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6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邻水县,公民身份号码:51303119********。
被执行人: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16民初81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8月8日受理了***申请执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1)川16民初81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2022)川1602执2700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