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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杭州久亚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的(2021)浙1002执3792号,申请执行人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通过划拨你司银行账户133800元,收取案件受理费1488元、执行费1907元后,发放给申请人130405元,剩余款项及利息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现申请执行人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办理结案手续,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