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能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2民初27094号

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邹容路141-155号邹容广场A幢平街九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621977025M。

法定代表人:龙方泽,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守兵,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能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28号3栋1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073697398E。

法定代表人:李世六,职务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能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16.48元,已减半收取1458.24元,由原告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称为重庆世界之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雷元亮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龙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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