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尊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化尊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02执230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通化尊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化尊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吉0502民终510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通化尊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存款113380.00元+4878.41元;招商银行账户存款7097.68元,共计125356.09元。(上述账户扣划完毕后均已解封)。发放给申请执行人***123602.09元。
执行费1754.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