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4执2133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名家汇电器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名家汇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扣划被执行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9855元,其中申请执行人常州市特一营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执行款197000元,执行费2855元。本案有关本金、利息、***行金及其他费用部分均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 行 员 王笑一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许 多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