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云2924执29号
申请人:**,男,汉族,1971年6月5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季**,男,汉族,1974年11月14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男,汉族,1959年9月6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男,汉族,1954年2月2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男,汉族,1968年2月10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男,汉族,1969年10月12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申请人:宾川县宾居镇龙泉村委会。
住所地:宾川县宾居镇龙泉村委会小王柯村。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男,汉族,1971年11月16日生,住云南省宾川县。
被执行人:XX品,男,1965年7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宾川县人,农民,住宾川县。
被执行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住所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开发区漾滇路***号。
负责人:***。
被执行人:云南省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瀚文云鼎商务大厦**层*****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季**、***、***、***、***、宾川县宾居镇龙泉村委会(法定代表人***)、***与被执行人XX品、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云南省耀邦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未履行清结的被执行人XX品于2018年4月10日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2018)云2924执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杨建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