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恒纪顺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亚太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91执4888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恒纪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法定代表人洪某,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亚太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关于四川恒纪顺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亚太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四川恒纪顺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豫0191民初1862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2日立案执行。现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