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临湘市金马基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保68号 申请人:临湘市金马基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湘市建新中路***巷8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湖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谷城县谷城***盛路4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临湘市恒耘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安社区长安西路60号A2地块1栋1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应**,执行董事。 申请人临湘市金马基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临湘市恒耘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临湘市金马基础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2022)湘0682民初8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相关财产。 本院于2022年4月24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69000元(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冻结了被申请人临湘市恒耘里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365923元(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本案合计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34923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