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源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省监源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鄂0684执194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省监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三路二十一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706804123R。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74年1月4日,住宜城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省监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于2019年1月29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湖北省监源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83900元,由被执行人于2019年1月29日偿还3万元(已付清),同年12月30日偿还1539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2018)鄂0684执19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征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涛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