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玻璃工艺制品厂供用气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1302执恢1766号
申请执行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市**玻璃工艺制品厂。
本院在执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市**玻璃工艺制品厂供用气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市**玻璃工艺制品厂已于2018年2月26日被**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5)宿城商初字第01145号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 明
审判员 沈金龙
审判员 梁苏林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二十二日
书记员 于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