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117执1010号
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执行完毕(履行金额为本金4204664.36元、利息132697.38元、受理费21767.5元、执行费45989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