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晴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恒特环保有限公司、深圳星洋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184执保174号
申请人镇江恒特环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星洋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水中晴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和泰盛瑞置业有限公司、禹盾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保全标的冻结了其存款,现已保全完毕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林建信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子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