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宏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汇网电气有限公司与珠海宏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607民初5294号
原告汇网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宏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原告汇网电气有限公司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汇网电气有限公司在本案作出宣判前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汇网电气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88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汇网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廖连载
法官助理 陈惠玲 书 记 员 李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