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冶勘***结构制品有限公司、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112财保163号
申请人:云南冶勘***结构制品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天水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7MA6P5XLJ7G。
法定代表人:张元。
被申请人: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5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97997735D。
法定代表人:孙炯。
本院在审理(2022)云0112民初972号申请人云南冶勘***结构制品有限公司诉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于2022年2月1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508342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保单保函向本院提供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云南冶勘***结构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508342元的财产。
保全费3062元,申请人云南冶勘***结构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徐 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汉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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