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耀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528执恢154号

***、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60014.2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0014.23元,并交纳执行费2312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528民初2290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