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耀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528执378号

***、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0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031元,并交纳执行费41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528民初4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