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耀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528执恢199号

**、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川省维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25元,并缴纳50元执行费。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528民初125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