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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锦绣庄园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82执1470号
浙江春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锦绣庄园业主委员会: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浙江春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湖市当湖街道锦绣庄园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19507元,执行费为1692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平湖市当湖街道锦绣庄园业主委员会银行存款12199元。至此,本院(2019)浙0482执1470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