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12民初4628号
原告:***,女,1988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被告: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主题公园和度假区管理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6号院八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主题公园和度假区管理分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马 帅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