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合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淮北合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皖0881执185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北合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本院(2019)皖0881民初4768号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及迟延履行利息的义务。逾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2020年10月20日起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