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华梦窗业有限公司、久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汝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482民初2341号 原告:郑州华梦窗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366号金融港亿朗众创空间21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62488909A。 法定代表人:***。 被告:久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59号2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郑州华梦窗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久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04月11日立案,原告郑州华梦窗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郑州华梦窗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