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281执保58号
关于黑龙江昊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哈尔市安跃迈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一案,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281财保2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于2022年3月4日对被申请人**哈尔市安跃迈科建筑工程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分行营业部9550××××0146账户内的存款1200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4日止。故本院保全裁定确定的内容已办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